(一)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ǘ┝啃碳纫紤]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ㄈ┝啃虘斬瀼貙拠老酀男淌抡撸龅皆搶拕t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ㄋ模┝啃桃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于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