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被告人供述和辯解應當著重審查以下內容:
(一)訊問的時間、地點,訊問人的身份、人數以及訊問方式等是否符合法律、有關規定;
。ǘ┯崋柟P錄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關規定,是否注明訊問的具體起止時間和地點,首次訊問時是否告知被告人有關權利和法律規定,被告人是否核對確認;
(三)訊問未成年被告人時,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適成年人到場,有關人員是否到場;
。ㄋ模┯崋柵晕闯赡瓯桓嫒藭r,是否有女性工作人員在場;
(五)有無以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被告人供述的情形;
(六)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前后一致,有無反復以及出現反復的原因;
。ㄆ撸┍桓嫒说墓┦龊娃q解是否全部隨案移送;
。ò耍┍桓嫒说霓q解內容是否符合案情和常理,有無矛盾;
(九)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與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以及其他證據能否相互印證,有無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釋。
必要時,可以結合現場執法音視頻記錄、訊問錄音錄像、被告人進出看守所的健康檢查記錄、筆錄等,對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