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不屬于“情節特別嚴重”,行為人系初犯,全部退贓,并確有悔罪表現的,可以認定為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確有必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從寬處罰。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后又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個人信息的條數不重復計算。
向不同單位或者個人分別出售、提供同一公民個人信息的,公民個人信息的條數累計計算。
對批量公民個人信息的條數,根據查獲的數量直接認定,但是有證據證明信息不真實或者重復的除外。
對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違法所得數額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況、認罪悔罪態度等,依法判處罰金。罰金數額一般在違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